標題 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有關校園含糖飲料宣導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護理師 林依璇
日期起迄 2024-05-09 08: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6-25 08:14:06
訊息內容

一、依據本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辦理。

二、依本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範食品業者、師長、行政人員和家長委員不能在校園內以獎勵、贈送或慰勞、販賣的方式提供含糖飲品給學生喝;校園內合作社、販賣機不能販賣含糖飲品;食品業者也不能外送含糖飲品到校園內供學生飲用。

三、本校將加強向教職員工、家長及學生宣導含糖飲料禁入校園,鼓勵學生均衡飲食並於運動前、中、後適當飲用白開水以補充流失之水分,以維護學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