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勞動部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業於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人事主計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林佳明
日期起迄 2024-02-02 00:00~2024-02-09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02 12:03:01
訊息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330212942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相關函文影本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