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訊息如下: (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二)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三)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 「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四)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請家長與學生於113年4月25日(星期四)至4月26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113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或高中附設國中)輔導室報名。(五)複選報名時間及地點:通過初選評量者,請家長或學生於113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原初審報名學校輔導室報名。 (六)初、複選時間: 1、初選:113年5月25日(星期六)。 2、複選:113年6月22日(星期六)。
(七)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