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受理單親家長申請111年度下學期學費及臨時托 育費補助112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 料(如附件),請查照。 |
---|---|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公告單位 | 輔導主任 林家鳳 |
日期起迄 | 2023-02-16 00:00~2023-02-23 23:50 更新時間: 2023-02-16 11:35:00 |
訊息內容 |
一、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二、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2年2月24日至112年3月25日止,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韓小姐,02-2321-2100轉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