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主任 林家鳳
日期起迄 2023-01-01 00:00~2023-02-28 23:50 更新時間: 2023-01-12 08:18:19
訊息內容

 

(一)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 A 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 B 組)

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 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 「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B 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

2、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簡章附件二)、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附件三)均達 80 分以上或依本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實施計畫,由學生授課教師填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附件四)轉介資賦優異鑑定者。

(二)初、複選時間:(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

1、初選時間:112年3月19日(星期日)。

2、複選時間:112年4月15日(星期六)。

(三)初、複選考場:

1、初選考場:中山國小、花壇國小、和美國小、湖東國小。

2、複選考場:平和國小、泰和國小(依複選學生數安排試場學校,詳情依教育 處 4 月 13 日公告為準)。

(四)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

112資優鑑定重要日程與相關工作一覽表 

日期

工    作   項   目

111年12月

簡章公告

112年2月23-24日(四-五)

初審報名

3月6日(一)

初審結果公告

3月17日(五)

公布各試場位置圖及初選鑑定時程

3月19日(日)

初選施測

3月28日(二)

公告初選成績

3月30日(四)

初選成績複查

4月6-7日(四-五)

參加複選者報名

4月13日(四)

公布各試場位置圖及複選鑑定時程

4月15日(六)

複選施測

4月21日(五)

公告綜合研判結果

4月24日(一)

複選成績複查

5月3日(三)

通過鑑定者,向報名學校完成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