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1年7月25日修正「彰化縣校園操場適度開放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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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體衛組長 劉天圖 |
日期起迄 | 2022-07-26 00:00~2022-08-02 23:50 更新時間: 2022-07-26 14:19:53 |
訊息內容 |
本次修正重點: (1)取消實聯制登記,並鼓勵安裝「台灣社交距離APP」。 (2)民眾於校園運動時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仍應配戴口罩。 (3)進入學校戶外操場活動民眾倘違反防疫相關規定,經勸導仍未改善,學校可向地方政府進行通報,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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