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4 條、第14條、第16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 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515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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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幹事兼人事 李文峰
日期起迄 2022-06-06 00:00~2022-06-13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06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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