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課綱...自一百零八學年度逐年實施。 |
|---|---|
|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輔導主任 林惠芬 |
| 日期起迄 | 2019-07-19 00:00~2020-07-18 00:00 更新時間: 2019-07-19 15:06:48 |
| 訊息內容 |
訂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課程綱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 需求領域課程綱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賦優異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專長領域課程綱要」,並自一百零八學年度,依 照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 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課程綱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 需求領域課程綱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賦優異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專長領域課程綱要」,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查詢。
相關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