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10月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74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
| 訊息分類 |
一般公告 |
| 公告單位 |
護理師 黃雅玲 |
| 日期起迄 |
2021-10-25 00:00~2021-11-01 23:50
更新時間: 2021-10-25 11:12:59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35325號函辦理。 |
| 1、 |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
| 3、 |
上述場合應隨身攜帶口罩,於人潮聚集或與他人共同工作、活動等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場合,仍應佩戴。 |
| (二) |
全國宗教祭祀場所將有條件開放進香團、中元普渡福宴、平安宴、流水席等宗教活動,並刪除固定座位,採梅花座之限制。 |
| (三) |
全國休閒娛樂場所將新增有條件開放桌遊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含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麻將休閒館。 |
| (四) |
刪除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及超商以工作人員服務方式販售茶葉蛋、關東煮等熱食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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