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8月24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訊息分類 一般公告
公告單位 護理師 黃雅玲
日期起迄 2021-09-02 00:00~2021-09-09 23:50 更新時間: 2021-09-02 14:59:50
訊息內容
一、 依據彰化縣衛生局110年8月26日彰衛稽字第1100047852號函辦理。
二、 本府依「高感染風險場域」及「各局處新冠肺炎防疫稽查輔導場域」之權責場域執行及管理公告之防疫措施,如有查獲違規事項,本府依據旨揭防疫措施裁罰規定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