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7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68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
訊息分類 一般公告
公告單位 護理師 黃雅玲
日期起迄 2021-08-16 00:00~2021-08-23 23:50 更新時間: 2021-08-16 14:39:26
訊息內容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0011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