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勞動部「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2、第4條之3,業經該部於115年4月8日令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一般公告
公告單位 幹事 蕭怡欣
日期起迄 2026-04-27 00:00~2026-05-04 23:50 更新時間: 2026-04-27 13: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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