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114年度語文競賽第1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要內容摘述如下: (一)報名日期: 1、初賽、臺灣客語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複賽:114年2月 21日(星期五)至3月7日(星期五)止。 2、國語及臺灣台語複賽:114年8月22日(星期五)至9月1 日(星期一)止。 (二)競賽日期及承辦學校如下: 1、國中組初賽日期:114年5月3日(星期六)上午由大同國 中承辦。 2、國小組初賽日期:114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及5月14 日(星期三)下午,北區由鹿東國小承辦;南區由社頭
國小承辦。 3、臺灣客語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複賽辦理日期:114年5 月21日(星期三),由好修國小承辦。 4、國語及臺灣台語複賽(含臺灣台語字音字形) 辦理日 期:114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由北斗國小承辦。 (三)自114年起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題目,臺灣台語及臺灣客 語題目調整為文字題;臺灣原住民族語言仍維持4格圖, 說明如下: 1、競賽方式及競賽時間不變。 2、演說內容須以題目為主,文字題的提示僅供參考可不 必完全比照,競賽員可以依據題目自由發揮。 (四)旨揭計畫第7點競賽員資格及限制第4項,本縣114年度複 賽種子選手,得免參加校內選拔及初賽,並經學校報名 參加該語言該項該組(或高一個組別)縣複賽(即該校 不受限該項該組僅能報名1人之規定),國小學生組跨升 國中學生組、國中學生組跨升高中學生組,由原畢業學 校提醒新就讀學校報名。 (五)旨揭計畫第18點附則第18項凡參加本競賽之人員(含指導 教師、帶隊老師、工作人員),請務必配合以下規定,違 反者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 1、競賽場地除評審、工作人員及競賽員外禁止進入。 2、本次比賽不觀賽、不直播。 三、為落實語文教育基礎教學,各校於校內選拔賽後均應派員 參加初賽。報名初賽時,倘學校有特殊原因於各競賽項目 均未能派員參賽,須函報本府說明。
四、競賽當日各級學校參賽人員及帶隊人員請惠予公(差)假登 記,並得依規定辦理補休;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非本府所 屬學校人員差假事宜請依規定本權責辦理。 五、本項競賽相關訊息可至下列網址:本府教育處新雲端-業務 專區-檔案下載-04_社教科-彰化縣語文競賽-114年語文競 賽 (https://www.newboe.chc.edu.tw/open_file/&4&106&7428)查詢。 六、倘有旨揭競賽相關疑義,請逕洽各承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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