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 彰化縣114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學生踴躍參賽。
訊息分類 競賽研習
公告單位 教務組長 孫雅蕙
日期起迄 2025-02-03 00:00~2025-02-1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03 17:17:40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4年度語文競賽第1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要內容摘述如下:
(一)報名日期:
1、初賽、臺灣客語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複賽:114年2月
21日(星期五)至3月7日(星期五)止。
2、國語及臺灣台語複賽:114年8月22日(星期五)至9月1
日(星期一)止。
(二)競賽日期及承辦學校如下:
1、國中組初賽日期:114年5月3日(星期六)上午由大同國
中承辦。
2、國小組初賽日期:114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及5月14
日(星期三)下午,北區由鹿東國小承辦;南區由社頭

國小承辦。
3、臺灣客語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複賽辦理日期:114年5
月21日(星期三),由好修國小承辦。
4、國語及臺灣台語複賽(含臺灣台語字音字形) 辦理日
期:114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由北斗國小承辦。
(三)自114年起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題目,臺灣台語及臺灣客
語題目調整為文字題;臺灣原住民族語言仍維持4格圖,
說明如下:
1、競賽方式及競賽時間不變。
2、演說內容須以題目為主,文字題的提示僅供參考可不
必完全比照,競賽員可以依據題目自由發揮。
(四)旨揭計畫第7點競賽員資格及限制第4項,本縣114年度複
賽種子選手,得免參加校內選拔及初賽,並經學校報名
參加該語言該項該組(或高一個組別)縣複賽(即該校
不受限該項該組僅能報名1人之規定),國小學生組跨升
國中學生組、國中學生組跨升高中學生組,由原畢業學
校提醒新就讀學校報名。
(五)旨揭計畫第18點附則第18項凡參加本競賽之人員(含指導
教師、帶隊老師、工作人員),請務必配合以下規定,違
反者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
1、競賽場地除評審、工作人員及競賽員外禁止進入。
2、本次比賽不觀賽、不直播。
三、為落實語文教育基礎教學,各校於校內選拔賽後均應派員
參加初賽。報名初賽時,倘學校有特殊原因於各競賽項目
均未能派員參賽,須函報本府說明。

四、競賽當日各級學校參賽人員及帶隊人員請惠予公(差)假登
記,並得依規定辦理補休;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非本府所
屬學校人員差假事宜請依規定本權責辦理。
五、本項競賽相關訊息可至下列網址:本府教育處新雲端-業務
專區-檔案下載-04_社教科-彰化縣語文競賽-114年語文競
賽 (https://www.newboe.chc.edu.tw/open_file/&4&106&7428)查詢。
六、倘有旨揭競賽相關疑義,請逕洽各承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