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進口商品「微型火砲」與各警察機關近期查獲之「穿雲箭」,經鑑定同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範之「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砲」案,請學生不可攜帶或使用。
訊息分類 一般公告
公告單位 訓導組長 黃志豪
日期起迄 2024-12-23 00:00~2024-12-30 23:50 更新時間: 2024-12-23 13:13:23
訊息內容

有關進口商品「微型火砲」與各警察機關近期查獲之「穿雲箭」,經鑑定同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範之「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砲」案,請學生不可攜帶或使用。

檢附「微型火砲」商品示意圖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