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行政院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113年5 月2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鼓勵貴屬同 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
訊息分類
一般公告
公告單位
幹事 蕭怡欣
日期起迄
2024-05-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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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06 09:55:06
訊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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