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彰化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已於111年7月7日正式施行。
訊息分類 一般公告
公告單位 訓導組長 黃志豪
日期起迄 2023-01-12 00:00~2023-01-19 23:50 更新時間: 2023-01-12 07:47:44
訊息內容

「彰化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已於111年7月7日正式施行。

(一)禁菸場所禁止使用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

(二)未滿18歲者不得使用煙品或持有電子煙、與電子煙相關器物及加熱式菸品。

(三)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電子煙、與電子煙相關器物及加熱式菸品予未滿18歲者。

(四)不得強迫、引誘或以其他方式使孕婦使用煙品。

連結:彰化縣衛生局-打造無「煙」環境,彰化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