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本府113年3月4日府教學字第1130074560號函辦理。二、旨揭要點暨相關表件業經教育部備查在案,請轉知所屬教師,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三、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以下簡稱113年全國介聘作業)相關表件各1份供參:(一)113年全國介聘作業日程表。(二)113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三)113年全國介聘作業積分審查原則。(四)113年全國介聘作業申請表。(五)113年全國介聘作業申請表填表說明對照表。(六)113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