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合併計算,並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一案,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112年至113年暫未試辦(加班維持以「時」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3-01-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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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7 23:50
更新時間: 2023-01-31 13:29:55
訊息內容
彰化縣政府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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