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大陸委員會函釋「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惟不上岸,是否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乙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2-02-18 00:00~2022-02-25 23:50 更新時間: 2022-02-18 14:56:33
訊息內容

旨揭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為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所稱「中共控制之地區」,無論上岸與否,皆屬兩岸條例第9條所稱「進入大陸地區」,仍應受兩岸條例第9條等相關規定之規範,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