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宣導及推廣友善行車環境,請協助於所屬網站、社群媒體轉知宣導本識別標識,並依業務需求自行製發本標識予轄內有需要之聽障駕駛人。於執行公務時,如遇有車輛黏貼本標識,請本於友善包容原則,採取適當之辨識及應對措施,以維護聽障駕駛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