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5學年度清寒原住民獎助金申請(9/16前)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6-09-04 00:00~2026-09-04 00:00 更新時間: 2026-09-09 10:57:50
訊息內容

115學年度清寒原住民獎助金申請(9/16前)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1.學業優秀獎學金
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114-2)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國教署舉辦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3.團體賽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1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本署舉辦之團體才藝競賽獲獎者,獲團體獎前3名者。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

、申請文件:
(一)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1、申請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暨獎懲紀錄(或證明)。
(二)申請才藝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1、申請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
3、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4、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