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修正之「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1-16 00:00~2026-01-23 23:50 更新時間: 2026-01-16 09:16:11
訊息內容

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請領生育給付金額未達新臺幣10萬元時,發給差額補助;補助金額以10萬元扣除公保生育給付之差額計算,並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為原則。所稱「合併發給」係由人事總處委託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核發事宜,被保險人無須另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