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考試院通過行政院建請推動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調整規劃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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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12-16 00:00~2025-12-23 23:50 更新時間: 2025-12-16 08:18:08 |
| 訊息內容 |
鑑於地方事務繁雜程度日益增加,為充實薦任核心職務之設置,並鼓勵公務人員返鄉及增加留鄉服務意願,以及回應地方政府資訊數位及社工業務增長之需求,旨揭職務列等調整規劃案,業提經考試院第14屆第43次會議通過,並決議自115年2月1日實施,經上開會議決議通過之「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調整範圍」如彙整附表1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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