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 月9日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 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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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10-13 00:00~2025-10-20 23:50 更新時間: 2025-10-13 14:43:01 |
| 訊息內容 |
有關考試院、行政院前開114年10月9日令,已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人事法規/法規動態/法規司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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