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彰化縣員林市僑信國民小學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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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輔導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8-27 00:00~2025-10-03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27 14:57:15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員林市僑信國民小學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 壹、宗旨: 一、為宏揚本校優良學風,榮耀與肯定歷屆校友關懷母校、敬業樂群、熱心公益,對國家社會有特殊貢或傑出成就者。 二、樹立學習典範與楷模以激勵後進學子,傳承與發揚本校優質學風。 貳、選拔條件:凡本校校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予以選拔並接受表揚。 一、學術研究類:從事學術研究或藝文創作或體育展現,有傑出表現或卓越貢獻者。 二、教育文化類:從事教育工作或教育行政,有特殊表現及優良事蹟者。 三、社會服務類:從事社會福利或醫療服務工作,有特殊表現或貢獻者。 四、行政公務類:任職政府機關或擔任民意代表,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五、企業經營類:經營各類企業或任職公司行號,有傑出表現或成就者。 六、母校貢獻類:捐資母校興學或志工服務,有特殊貢獻或功績者。 七、行誼典範類:行誼、聲望、品德或其他優良事蹟,足為典範者。 叁、表揚名額:不分類別經委員會審核確認名額為原則,每人以獲遴選表揚一次為限。 肆、表揚日期:重大校慶日(逢五或逢十周年) 伍、推薦期間:當年8月1日起至10月1日止。 陸、推薦方式: 一、由本校校長、各處室主任、各學科教學研究會、家長委員會、教師會推薦。 二、由退休教師聯誼會理監事會推薦。 三、由傑出校友之導師或專任教師(含退休同仁)聯署推薦。 四、由服務單位之機關首長(老闆)、同行公會或相當之機關團體推薦。 五、由校友聯署推薦。 柒、審查方式: 一、由行政代表4名(校長、教務主任、輔導主任、校友行政人員),教師會代表2名(含校友教師),校慶籌備主委(或校友家長)1名、家長會代表2名,共9人組成「傑出校友評選委員會」負責審查及評選當年度傑出校友工作,由校長兼主任委員綜理選拔事務,並設執行秘書一人執行選拔事務。 二、必要時由遴選委員會派員實地訪查。 三、前項委員若為候選人,應於會議審查中迴避。 捌、表揚方式: 一、頒獎:由校長於校慶開幕典禮隆重表揚,並頒贈每位傑出校友獎牌乙座,以資獎勵。 二、校友傑出事蹟刊登於僑信校慶特刊,並發佈新聞廣為宣傳。 三、安排傑出校友於適宜時間,返校傳承求學甘苦、生涯規劃及奮鬥成功之心歷路程,以砥礪後進學子。 玖、傑出校友出現言行嚴重不當,有辱本校傑出校友榮譽者,得經遴選委員會提請會議通過後予以除名。 拾、本辦法所需經費由家長會及校慶相關經費項目支應。 拾壹、本辦法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