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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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4-08 00:00~2025-04-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08 15:47:17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僑信國小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4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37601B號令訂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 (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選用注意事項」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617A號令修正。
二、類別: (一)教育部核定公告之審定版領域科目,含括各年級之國語、數學、生活、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自然科學)、藝術與人文(藝術)、健康與體育、 綜合活動,以及三到六年級英語等課本、習作、附件、指引,以上教科書皆須經教育部審定通過(取得審定字號、執照未逾期限)。一到六年級本土語言教科書須經教育部審查通過。 (二)非教育核定公告之教學科目領域(包括一至二年級英語、三到六年級資訊),業者所提供之教科書,必須以國民小學學生為課程設計對象,內容應理論與實踐兼具,符合時宜,多元觀點。 三、樣書收件日期:114年4月8日到4月25日16:00前送達學校。 四、樣書陳列地點:各學年、科任教室 五、樣書展示日期:113年4月8日至4月30日 六、樣書評選日期: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5月14日止。 1.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過審定之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含指引及備課用書)二套,一套置於教務處備查,另一套送交學年教師及科任老師(樣書須附審定字號)到校。 2.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3.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4.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5.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6.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6月14日16:00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7.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8.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八、評審結果:經課程發展委員核定通過並呈校長核准後,公告於本校網站。 九、若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