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法務部有關身心障礙民眾於行政程序中,向行政機關請求須必要陪伴者陪同出席相關會議或程序一事,請依行政程序法第31條規定辦理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3-20 00:00~2025-03-27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20 08: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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