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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113年9月5日部法二字第11357408341號令釋,各機關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曾服務於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自114年1月1日起,得採計為休假年資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4-10-11 00:00
~
2024-10-18 23:50
更新時間: 2024-10-11 08:25:21
訊息內容
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彙整表.pdf
銓敘部令.pdf
銓敘部來函.pdf
彰化縣政府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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