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國立彰化特教學校辦理「身障日宣導藝文比賽」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9-06 00:00~2024-09-13 23:50 更新時間: 2024-09-06 16:42:56
訊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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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歡迎本校學生踴躍投稿,請指導老師於12/1前送至輔導室,由教特教組統一寄件,謝謝~

相關比賽辦法,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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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 113 學年度「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藝文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校 113 學年度「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實施計畫。

二、目的:配合本校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鼓勵社區學校學生以此為主題進行藝術創作,表達對身心障礙者之接納與關懷,並提倡美感教育。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承辦單位: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粘得紀念教育基金會

五、比賽主題

(一)對身心障礙者的認識與關懷經驗。

(二)實際與身心障礙者接觸之感受心得。

六、比賽類別

(一)繪畫比賽

  1. 參加對象:彰化縣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或本校學生。
  2. 比賽方式:就比賽主題自由創作,並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達。
  3. 繪畫規格:以四開圖畫紙作畫,橫豎不拘。
  4. 評分標準:主題 35%、構圖 25%、創意 20%、色彩 20%。
  5.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截止。(以寄達或送達本校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6. 評審展示:入選作品得於本校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期間公開展示,並擇優刊登於本校校刊「彰特園地」中。

(二)作文比賽

  1. 參加對象:彰化縣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或本校學生。
  2. 比賽方式:以實際和身心障礙學生相處的經驗,或參與本校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後之心得,自由創作。
  3. 題目內容:題目自訂,文章與體裁不拘。高中職及國中以一千二百字,國小以六百字為原則。
  4. 繳交方式:稿件請以電腦打字(word 檔),一律採直式橫書方式:A4規格、標楷體、單行間距、標題 16 號字、內文 14 號字, 文末請註明就讀學校、科別、班級及姓名,及以Email 附件方式寄送至 study@gm.chsmr.chc.edu.tw,電子郵件「主旨」處請註明 「113 學年度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作文比賽-○○○(投稿者之姓名)」,以利收件查詢。
  1. 收稿通知:以 E-mail 回覆(原投遞信箱)。投稿一週後,未接到回覆者請務必來電確認,以免遺漏稿件。
  2. 評分標準:內容 40%、結構 30%、修辭 30%。
  3. 收件日期:113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截止
  4. 評審展示:入選作品將刊登於本校校刊「彰特園地」中。

七、錄取名額及獎勵

分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進行繪畫、作文比賽評審,各組各項錄取名額如下:

(一)第一名錄取一名,每名各得參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二)第二名錄取二名,每名各得貳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三)第三名錄取三名,每名各得壹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四)佳作數名,每名各得乙份獎品及獎狀乙幀(依參賽人數擇優錄取之)。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繪畫作品收件處:本校教務處(511 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一段 306 號電話:04-8727303 分機 2101、2105)。

(二)參加比賽作品請於畫紙背面浮貼「參賽者資料表」(如附件), 作品上請勿簽註姓名或記號。

(三)比賽入選作品之版權歸承辦單位所有,保留編輯及印製之權利。

(四)比賽入選作品如涉及抄襲,經查屬實,將追回禮券、獎狀,並取消其資格。

九、本活動經費由財團法人粘得紀念教育基金會補助款項下支付。

十、本實施計畫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