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彰化縣113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9/30(一)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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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4-08-22 00:00~2024-10-29 23:50 更新時間: 2024-08-22 09:16:31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112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如各班有符合條件之學生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9/30(一)前送至教務處。 一、依據「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一) 依 社會救助法 規定,經 彰化縣政 府 以下簡稱本府 核定 為 低收入戶 或 中低收入戶 者。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 自強學生(不含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