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本府113年暑假幸福餐券,爰113年7月24日及25日兩日因颱風緣故本縣停班停課,為保障經濟弱勢學生權益,提供受影響學生於113年8月30日至8月31日間補領餐。
二、領餐規範比照113年暑假幸福餐券,限每日兌餐,其他說明如下:
(一)補領餐日期:113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如為補領1天學生則為113年8月30日補領,如為補領2天學生則為113年8月30至31日補領。
(二)補領餐時間:限當日取餐,時段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