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7月25日府綠開字第1120293235號辦理。
二、輔助資格為:國中、國小身心障礙及弱勢學生家庭。
三、本輔助計畫縣府受理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請本校有需要且符合資格之身心障礙學生或弱勢學生家庭,檢具相關資料(參閱https://forms.gle/vmzojaHD2PG1dvVH6),於112年9月27日前逕向級任老師或本校輔導室報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