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參賽方式:比賽分兩階段,初賽請依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送件,經評審入選者,由本館通知參加決賽。 一、初賽: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參賽者個別註冊帳號報名,並提供下列資料,若有需要得請師長親友協助處理線上作業: 1.基本資料。 2.上傳證件及作品照片各1張,儘量讓作品於影像畫面滿版,以利評審作業。圖檔要求300萬畫素以上、5MB以下,檔案格式為JPG,並注意光源,以能夠清楚辨識作品品質為原則。若因圖檔模糊以致影響評選結果,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3.為尊重賽制,請務必依報名方式如實報名及提供資料,填寫後請務必檢視報名資料及作品照片正確無誤。未依規定辦理、上傳者,將視同缺件無法報名比賽。 (二)初賽報名時間:自112年4月12日(星期三)12:00起至112年5月12日(星期五)17:00(報名系統將準時關閉,請注意檔案大小預留上傳時間)。 (三)初賽作品內容:字體不拘,請自選歷代詩詞格言或佳句等文詞。 (四)評審:聘請書法名家擔任初賽評審委員。
二、 決賽: (一)作品經評審後,獲決賽資格者將以專函通知。 (二)獲決賽資格者請於112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9時於決賽會場報到,並攜帶身分證/健保卡辦理報到手續,如未攜帶前述證件者,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並視為棄權。 (三)比賽地點: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彰化市卦山路18號)。 (四)比賽題目當場公佈,決賽參賽者請自備筆、墨、書寫及鈐印工具(含墊布),書寫內容及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現場提供。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審。 (五)評審:聘請全國書法名家擔任決賽評審委員。
貳、 錄取名單:將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公告,俟確認帳戶及地址後逕撥獎金、獎品寄送(名額如簡章)。
參、 附則: 一、決賽作品將統一退件,爰報名系統相關聯絡資訊請務必填寫清楚,以利後續退件聯繫使用。 二、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授權內容包括:公開展示權、散布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並得為相關文宣品發行及授權第三方為上述之利用。得獎作者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不同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三、經決賽評審發現初賽作品有代筆嫌疑者,得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 四、本實施簡章有未盡事宜,得由本館隨時公佈之。
連結:全國生活美學盃學生書法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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