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第二次防疫暫停實體課程期間5/30~6/5「經濟弱勢生」領用「幸福餐券」注意事項 |
---|---|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衛生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2-05-27 00:00~2022-06-05 23:50 更新時間: 2022-05-27 09:31:50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5月26日新聞稿辦理。 二、使用規定: (一)幸福餐券領用對象:「未到校學習」之「已申請111年暑假幸福餐券之經濟弱勢學童」。 (二)餐券面額:每生每日55元(符合取餐條件之下全店可折抵金額如下統一可折抵63元、全家可折抵63元、台灣楓康可折抵65元、OK可折抵63元;萊爾富可折抵61元 )。 (三)餐券領用期間:111年5月30日至6月5日。 (四)餐券領用規則:
三、如經濟弱勢學生有到校學習用餐的需求,請勿領取餐券;反之,若已領取餐券,又到校學習需用餐者,須核實收回當日餐券,避免重複支應之情事,衍生後續相關問題。
四、請符合下列兩條件者:「有申請111年暑假幸福餐券」且「未到校學習」的學生 (家長代領須帶證明文件,如:學生健保卡或戶口名簿),於5/30(一)上午9點至中午12點,下午1:30至下午4點,到僑信國小正門守衛室簽名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