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第二次防疫暫停實體課程期間5/30~6/5「經濟弱勢生」領用「幸福餐券」注意事項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2-05-27 00:00~2022-06-05 23:50 更新時間: 2022-05-27 09:31:50
訊息內容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5月26日新聞稿辦理。

二、使用規定:

(一)幸福餐券領用對象:「未到校學習」之「已申請111年暑假幸福餐券之經濟弱勢學童」。

(二)餐券面額:每生每日55元(符合取餐條件之下全店可折抵金額如下統一可折抵63元、全家可折抵63元、台灣楓康可折抵65元、OK可折抵63元;萊爾富可折抵61元 )。

(三)餐券領用期間:111年5月30日至6月5日

(四)餐券領用規則:

  1. 全時段開放取餐(五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超商及楓康超市)。
  2. 一次領取多天餐點(7天為限,如:5月30日取餐可兌換至6月5日)。
  3. 長天期的食品如麵條、罐頭,納入取餐內容。
  4. 如不便或因防疫規定無法出門,可委由親友持餐券代為取餐。

 

三、如經濟弱勢學生有到校學習用餐的需求,請勿領取餐券;反之,若已領取餐券,又到校學習需用餐者,須核實收回當日餐券,避免重複支應之情事,衍生後續相關問題。

 

四、請符合下列兩條件者:「有申請111年暑假幸福餐券」「未到校學習」的學生 (家長代領須帶證明文件,如:學生健保卡或戶口名簿),於5/30(一)上午9點至中午12點,下午1:30至下午4點到僑信國小正門守衛室簽名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