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彰化縣僑信國小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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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2-04-06 00:00~2022-04-13 23:50 更新時間: 2022-04-06 08:21:05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僑信國小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3年3月13日「教育部辦理國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類別: (一)教育部核定公告之審定版領域科目,含括各年級之國語、數學、生活、社會、 自然與生活科技(自然科學)、藝術與人文(藝術)、健康與體育、 綜合活動, 以及三到六年級英語,以上教科書皆須經教育部審定通過(取得審定字號、 執照未逾期限)。一到六年級本土語言教科書須經教育部審查通過。 (二)非教育核定公告之教學科目領域(包括一至二年級英語、三到六年級資訊), 業者所提供之教科書,必須以國民小學學生為課程設計對象,內容應理論與 實踐兼具,符合時宜,多元觀點。 三、樣書收件日期:111年4月15日(五)17:00前送達學校。 四、樣書陳列地點:各學年、科任教室 五、樣書展示日期:111年4月16日至5月5日 六、樣書評選日期:111年4月28日起至111年5月5日止。 1.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 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 過審定之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校。 4.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 供評選參考。 5.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 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6.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6月15日16:00前洽本 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8.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 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八、若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