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彰化縣僑信國小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2-04-06 00:00~2022-04-13 23:50 更新時間: 2022-04-06 08:21:05
訊息內容

                                        彰化縣僑信國小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3年3月13日「教育部辦理國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類別:

   (一)教育部核定公告之審定版領域科目,含括各年級之國語、數學、生活、社會、

       自然與生活科技(自然科學)、藝術與人文(藝術)、健康與體育、 綜合活動,

       以及三到六年級英語,以上教科書皆須經教育部審定通過(取得審定字號、

       執照未逾期限)。一到六年級本土語言教科書須經教育部審查通過。

   (二)非教育核定公告之教學科目領域(包括一至二年級英語、三到六年級資訊),

       業者所提供之教科書,必須以國民小學學生為課程設計對象,內容應理論與

       實踐兼具,符合時宜,多元觀點。

三、樣書收件日期:111年4月15日(五)17:00前送達學校。

四、樣書陳列地點:各學年、科任教室

五、樣書展示日期:111年4月16日至5月5日

六、樣書評選日期:111年4月28日起至111年5月5日止。
七、評選方式:

    1.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  

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

過審定之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校。
    2.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3.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4.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

      供評選參考。

    5.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

      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6.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6月15日16:00前洽本

  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7.評審結果經課程發展委員討論並呈校長核准後,公告於本校網站。

    8.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

      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9.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八、若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