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護理師
日期起迄
2022-03-15 00:00
~
2022-03-22 23:50
更新時間: 2022-03-15 10:46:07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28378號函辦理。
二、
本次放寬防疫措施如下:
(一)
增加4種可免戴口罩之場合及活動:
1、
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2、
於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
3、
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者,或無同車者時。
4、
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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