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為辦理中華民國第26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案。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25698號函辦理。二、旨揭活動係為表揚優良傑出之身心障礙國民,請於111年4月15日前逕送候選人相關資料予衛生福利部評選。三、相關表格公布於本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站(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頁面連結https://ppt.cc/fe6owx )、(社會及家庭署官網,頁面連結https://ppt.cc/fhjzK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