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彰化縣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
|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張瑞宏 |
| 日期起迄 |
2025-11-10 00:00~2026-06-17 23:50
更新時間: 2025-11-10 15:18:28 |
| 訊息內容 |
| (一) |
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 A 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 B 組) 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 1、 |
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B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 |
| 2、 |
具資賦優異潛能經學生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及教師推薦,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
| 1、 |
初選地點:民生國小、花壇國小、鹿東國小、湖東國小。 |
| 2、 |
複選地點:南郭國小(依複選學生數安排試場學校,詳情依教育處4月23日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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