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要]行政院秘書長函以,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違反規定申領持用居住證,亦未於服務機關(構)學校清查據實以告,經發現後本於權責予以適當處置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李念穎
日期起迄 2025-05-27 00:00~2025-06-03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27 1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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