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簡章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資料組長 張瑞宏
日期起迄 2024-12-10 00:00~2025-04-17 23:50 更新時間: 2024-12-10 11:05:02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3年11月11日召開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
章」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
A 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 B 組) 學生,且同時符合
下列條件:
1、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
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
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B組三年級下學
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
「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
上。
2、具資賦優異潛能經學生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及教
師推薦,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或依本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實施計
畫,由學生授課教師填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轉介表轉介資賦優異鑑定者。
(二)初、複選時間:(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
1、初選時間:114年3月15日(星期六)。
2、複選時間:114年4月19日(星期六)。
(三)初、複選地點:
1、初選地點:民生國小、南郭國小、和美國小、員林國
小。
2、複選地點:中山國小(依複選學生數安排試場學校,
詳情依教育處4月17日公告為準)。
(四)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
三、請各校於文到3日內將簡章公布於學校網頁,並請教務處協
助篩選符合資格之學生,由相關教師填妥教師觀察推薦表
(簡章之附件三),主動通知報名相關事宜。
四、請貴校教師協助觀察推薦具資賦優異潛能之身心障礙學
生,得填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簡章之附
件四)轉介本案資賦優異鑑定,以利發掘雙重特殊需求學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