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彰化縣員林市育英國民小學114年度第一次進用身心障礙臨時人員甄選簡章,請有意報考人員,詳閱簡章規定
訊息分類 總務處
公告單位 總務主任 張曦文
日期起迄 2024-12-05 17:30~2024-12-11 10:00 更新時間: 2024-12-06 10:28:58
訊息內容

彰化縣員林市育英國民小學114年度第一次進用身心障礙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要點、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辦理。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止。
      請於上班日內,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報名。

三、報名地點:育英國小總務處,地址:510彰化縣員林市光明街31號, 電話:04-8320130分機713

四、簡章索取:彰化縣育英國民小學網站下載或至本校總務處領取。  

      http://www.yyes.chc.edu.tw/

五、甄選名額、工作內容:臨時人員正取2名,備取1名;

    工作內容:
   (一) 校園環境清潔及美化。

   (二) 校園各種修繕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114年1月1日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1 個月,自開始上班日起30日,如該員不適任該項工作,本校得無條件解除僱用。

七、薪資標準及工作時間:
    (一)薪資標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基本工資。
    (二)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中午休息1小時)。每日工作8小時(得視需求調整上下班時間),相關權益依僱用契約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八、報名資格: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高中職學歷以上、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具備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或水電技術證照者為佳。

    (三) 但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 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5、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管制之管理,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 尚未結案者。

九、報名手續(免收報名費)
     應繳表件:請將下列資料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報名時繳交證件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一)報名表(請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身心障礙手冊。

    (五)簡要自傳(請用A4紙張直式橫書繕打,內容含學經歷簡介、個人人格特質、工作理念、參加甄選動機及自我期許等)。

    (六)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請自估郵程於截止日前送達,並請先來電告知)。

十、甄試日期及方式:

    (一)甄試日期:

         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前至本校總務處完成報到手續,逾時未報到者取消應試資格。

 (二) 甄試方式:面試
         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時假本校2樓會議室進行, 依表達能力、整體態度、資格條件、工作經驗等項目評定,每人約時10至15分鐘,口試平均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2名、備取1名。
       1、面試順序於面試當日,於現場公告,以報名先後順序。
       2、面試人員依序應試。
       3、現場連續三次叫號不到,以棄權論。

       4、當應試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十一、甄試地點:本校2樓會議室。

十二、甄選榜示:錄取名單於114年12月12日下班前公布於本校網站。     

        http://www.yyes.chc.edu.tw/

十三、報到日期、地點:正取人員請於11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證明文件至本校(彰化縣員林市光明街31號)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時視同棄權。

十四、工作地點:彰化縣員林市光明街31號

十五、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不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棄權,遺缺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遞補人員於接獲通知2日內報到,不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棄權。

    (二)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或作弊情事,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三)備取人員,自榜示之日起,3個月內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十六、本甄試簡章不及詳備,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