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縣府辦理平板數位學習研習場次,請尚未參加A1、A2研習之教師務必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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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資訊組長 楊嘉偉 |
日期起迄 | 2023-09-14 00:00~2023-09-2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14 14:58:17 |
訊息內容 |
縣府辦理平板數位學習研習場次,依據教育部生生用平板KPI指標,教師須完成A1、A2研習, 於112年底達82%,113年底達100%。請尚未參加A1、A2研習之教師務必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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