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考試院並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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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李念穎 |
日期起迄 | 2023-05-01 00:00~2023-05-08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01 16:28:16 |
訊息內容 |
一、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民國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且「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經考試院同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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