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考試院並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李念穎
日期起迄 2023-05-01 00:00~2023-05-08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01 16:28:16
訊息內容

一、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民國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且「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經考試院同日廢止。
二、 檢附銓敘部函影本、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2辦法之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