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教育部有關國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就其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相關規範補充說明,於本府所屬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訂定前,得準用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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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李念穎 |
日期起迄 | 2023-03-10 00:00~2023-03-17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10 15:43:43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3月6日府教學字第1120070048號函、112年2月4日府教學字第1120037419號函及教育部112年2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439A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