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111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自112年2月10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 ||||||||||
---|---|---|---|---|---|---|---|---|---|---|---|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輔導組長 顏薏仟 | ||||||||||
日期起迄 | 2023-02-13 00:00~2023-03-20 23:50 更新時間: 2023-02-13 10:46:05 | ||||||||||
訊息內容 |
轉知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111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自112年2月10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