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彰化縣111年度模範身心障礙者、模範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遴選計畫辦理。 |
(一) |
模範身心障礙者:設籍本縣、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二) |
模範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設籍本縣、親自長期照顧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之家屬。 |
(一) |
推薦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0月7日(星期五)止,以郵戳日期為憑,請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1樓身心障礙福利科。 |
1、 |
表揚名額:模範身心障礙者及模範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各12名。 |
1、 |
預定於111年11月6日(星期日)於社頭鄉果菜市場辦理表揚,頒贈每位受表揚者獎座及精美獎品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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