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防溺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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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體育組長 昌育全 |
| 日期起迄 | 2019-06-03 00:00~2019-09-03 00:00 更新時間: 2019-06-03 10:28:52 |
| 訊息內容 |
1.轉知公文訊息: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周遭海域水深危險,不宜從事水上活動,請師生選擇安全地點戲水,以維護安全。 2.炎炎夏日,請同學務必留意戲水安全,不到野溪圳溝等危險水域戲水。 3.不會游泳的水中自救,謹記拍打水面、運用漂浮物、水母漂、仰漂等各式自救法。 --------------------------------- 一、 因應連續假期及暑假將屆,請同學注意假日出遊安全,學習「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與「防溺十招」等觀念,相關宣導資料及影片可至教育部體育署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 http://www.sports.url.tw/ 或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水上活動安全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56下載使用。 二、 從事水域活動應選擇合格場所,切勿前往危險水域戲水,以確保生命安全。 三、 再次呼籲重視水域安全,切勿輕忽水域防護安全,以避免溺水事件發生。 四、 不會游泳的水中自救,謹記拍打水面、運用漂浮物、水母漂、仰漂等各式自救法。 1. 玩水應選擇合格場所(例如合法經營之游泳池)或完善安全設施及配置救生員之海水浴場,並聽從指導及勿超越警戒線;對已設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之區域更應避免接近。 2. 初學游泳,應以游泳池作為第一選擇,並學些自救及求生方法暨簡易急救及C.P.R.。 3. 從事水上活動,除游泳外,均應穿著救生衣,以策安全。 4. 不到野溪圳溝等危險水域戲水,勿於課後或假日前往池塘、河邊及海邊逗留戲水。 5. 嚴禁單獨戲水,以免發生意外。 6. 離家務必告知家長去處。 7. 不會游泳的水中自救,謹記拍打水面、運用漂浮物、水母漂、仰漂等各式自救法。 8. 若發現有人溺水,應大聲呼叫請求支援。若未學過水上救生技術,不可冒然下水救人;同時,請人打119向消防單位求援,並察看周圍是否有救生器材如救生繩、救生圈或竹竿等其他替代物作岸上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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