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5年8月13日115公字第017號函辦理。二、申請對象:國小在學學生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發變故、家境清寒,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三、推薦名額:每校限一名。四、本校申請期限:自115年8月31日至9月16日止,請符合資格需求者洽教務處申請。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