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函送「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3款第3目規定解釋令1份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蔡邑庭
日期起迄 2026-08-11 00:00~2026-08-18 23:50 更新時間: 2026-08-11 08:59:58
訊息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402068B號函辦理。

二、依115年6月30日修正生效之「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條修正說明,有關該條第3款第3目之外國教師,其可得協助教學之領域或科目,另由教育部以解釋令方式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