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學務處公告】學務處遺失物招領區清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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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學務主任 林奇峰 |
| 日期起迄 | 2026-06-17 00:00~2026-06-24 23:50 更新時間: 2026-06-17 16:42:02 |
| 訊息內容 |
【學務處公告】 為維護校園環境整潔及妥善處理學生遺失物,請各班導師協助提醒學生,如有遺失物尚未領回者,請於115年6月30日(休業式)前,利用下課或適當時間至學務處失物招領區認領。 逾期未領回之物品,將依相關規定視同無人認領物品辦理,並於115年7月1日起進行失物招領區清理作業;其中已無保存價值或不適宜繼續保管之物品,將依資源回收或廢棄物處理方式辦理。 請同學把握期限儘速認領,以維護自身權益。 學務處 敬啟 |